各处室、年级部:本学年,我校全体师生员工在校党委、校行政的正确领导下,全面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,坚持以建设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为根本,积极参加“创先争优”和“三诺四比”活动,取得了突出成绩,我校与师大同创全国文明单位获得成功。为树立典型,表彰先进,推动我校全国文明单位建设工作再上新台阶,经学校研究决定,对文明集体和文明个人予以表彰,并结合师大文明委《关于开展2010-2012学年“两创四争”评比活动的通知》要求,在校内评选的基础上推荐11名同志申报师大级文明个人的评选。希望受到表彰的集体和个人,变荣誉为动力,再接再厉,继续发挥模范带头作用,在精神文明建设中做出新的贡献。具体通知如下:
一、评选时间:2012年5月28日至6月1日
二、评选标准:1.文明处室、年级标准:
①认真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和党的十七大精神,模范执行国家有关教育的政策规定。积极推进我校“导学自主”课堂教学改革,坚持把德育放在各项工作的首位,重视学生全面发展。
②重视精神文明建设,能多途径、全方位开展德育工作,积极践行“三诺四比”并取得显著实效,具有良好的工作和学习风气。
③办公、教学环境卫生整洁,集体团结和谐。
④模范遵守学校精神文明建设和治安综合治理工作的有关规定,安全和秩序良好,没有发生安全事故,师生无违规行为。
2.文明班级标准:
①有朝气蓬勃,积极上进,团结友爱,诚实守信,文明健康的良好班风。
②学习风气浓厚,有勤于学习、善于学习、刻苦钻研的良好学风,能够自觉遵守学校各项规章制度,考试无作弊现象。
③积极开展健康有益的文化科技活动和社会实践活动,保持良好的环境卫生和个人卫生。
④积极组织学生参加各种文体活动。
3.文明干部、教职工标准:
①具有较高的思想政治素质。坚持四项基本原则,拥护党的路线、方针、政策,认真践行“三个代表”重要思想,模范遵守法律法规和教学纪律。
②具有较高的业务素质。忠诚党和国家的教育事业,有强烈的事业心和责任感,长期工作在教育教学第一线,爱岗敬业,刻苦钻研,严谨治学,有较高的业务水平和教育教学能力。
③具有高尚的道德情操。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,教书育人,为人师表,关心集体,团结同志,爱护学生,任劳任怨,无私奉献。严以律己,宽以待人,在师生中有较高威信。
④积极参加我校精神文明建设和“三诺四比”活动,表现突出,成绩显著。
4.文明学生标准:
①认真学习科学发展观和党的十七大精神,具有坚定的政治立场,拥护党的领导,爱祖国、爱人民、爱科学、爱劳动、爱社会主义。
②具有高尚的道德品质,尊敬师长,团结同学,遵守纪律,爱护公共财物,热心公益活动,模范遵守学校的各项规章制度。
③学习目的明确,学习态度端正,勤奋刻苦努力,学习成绩优良。
④生活态度积极健康向上,积极参加学校组织的各项文体活动,有良好的卫生习惯,有健康的身体素质和心理素质。
5.五好家庭标准:
①家庭成员思想好。热爱党,热爱祖国,热爱社会主义,拥护党的路线、方针、政策。
②工作任务完成好。爱岗敬业,好学进取,钻研业务,争先创优,业绩突出。
③实行计划生育好。晚婚、晚育,优生、优育、优教,家长以身作则,子女健康成长。
④遵守社会公德好。勤俭持家,尊老爱幼,夫妻和睦,邻里团结。
⑤家庭文化建设好。家庭生活方式文明、健康,积极开展家庭文化活动。
三、评选办法:1.评选名额:
①文明处室、年级:2个(以文明督导量化累计积分排名确定)。
②文明班级:初中部10个,高中部10个,国际部1个。
③文明干部、教职工:初一年级部7人,初二年级部7人,初三年级部6人,高一年级部7人,高二年级部8人,高三年级部8人,国际部1人,初中部、校团委3人,高中部、科研处2人,总务处4人(含校办工厂),办公室1人。
④文明学生:每班10人(初三、高三年级学生不再参评)。
⑤五好家庭:各年级部1人,国际部1人,行政1人。
2.截止时间:请各处室、年级部务必于2012年6月1日前将本部门评选结果报送校文明办(联系人:裴思思,文明办:办公楼301,联系电话:3338307,邮箱:hnsdfztw@163.com),逾期不再受理。
四、评选要求:各处室、年级部要高度重视,积极组织,加强管理,严格按照评选标准和分配名额进行评选,做到公平、公开、公正,确保评选结果能够起到确实的引领示范作用。
校文指委
2012年5月